《石家莊市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辦法》出臺!新建小區應設置電動車充電場所
日前,《石家莊市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辦法》出臺,辦法提出,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負責所服務區域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,發生火災時,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組織業主、商戶、居民等物業使用人及時報警,及時啟動消防應急預案,組織開展滅火自救等。新建住宅小區應設置電動車停放及充電場所,其他住宅小區應當合理劃定電動車停放及充電場所。鼓勵配備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筑配合相關部門推進“智慧消防”建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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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物業應及時組織滅火自救
辦法提出,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,應將物業服務企業的消防安全職責明確寫入物業服務合同,且不得違反法律、法規、規章有關消防安全義務的規定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負責所服務區域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,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,履行消防安全職責,加強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,維護消防安全。發生火災時,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組織業主、商戶、居民等物業使用人及時報警,及時啟動消防應急預案,組織開展滅火自救、啟動消防設施、打通消防通道、召集相關人員到場配合,并協助開展火災事故調查。
2.要及時制止堵塞消防通道行為
辦法提出,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:
建立健全統一的消防安全制度;
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,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;
組織開展公共部位的防火巡查、檢查,消除火災隱患;
對占用、堵塞、封閉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車通道等違法行為予以制止,保障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車通道暢通,確保消防設施、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、有效;
加強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,合理劃定電動車停放及充電場所,及時制止在住宅內及樓梯間、前室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等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車及充電行為;
及時向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通報有關情況和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,督促其履行相應的消防安全職責,消除各自管理或使用區域的火災隱患;
對拒不消除火災隱患的,應當及時向當地消防救援機構或公安派出所報告;
開展消防安全宣傳,每兩棟樓設置不少于兩處的固定消防宣傳標志,組織員工開展消防安全培訓;
組織建立志愿消防隊或微型消防站,開展日常業務訓練,組織撲救初起火災;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本單位員工、業主、使用人參加的滅火應急疏散演練;
消防控制室必須安排專人二十四小時值班,每班不少于2人,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,并能熟練操作、正確處置等。
3.小區電動車棚應設置在室外
辦法提出,新建住宅小區應設置電動車停放及充電場所,其他住宅小區應當合理劃定電動車停放及充電場所。
電動車棚應設置在室外,使用不燃材料搭建。不具備室外設置條件而設置在毗鄰建筑或建筑內部的電動車棚,應當采用人防、物防、技防等措施,獨立設置防火分區,采取不燃材料與其他功能區域進行有效的防火防煙分隔。
電動車集中充電場所應當與其他建筑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保持有效的安全距離,不得占用防火間距、消防車通道和消防車登高操作場所,不得妨礙消防車操作和影響消防車道、室外消防設施、器材的正常使用,并按照消防技術標準配備消防設施、器材。充電設備線路應當設置專用的充電配電箱,符合安全用電要求。充電裝置應當具備定時充電、自動斷電、過載保護、短路保護和漏電保護等功能。